高速公路行車距離若未保持安全車距者開罰囉!

2011012510:00

高速公路車距【北部路段開始照相了】
目前知道出現地點為:
1.) 65K處 (中壢平鎮附近 )
2.) 99K處 (新竹)、 新竹交流道系統
3.) 134.6K
 (三義附近)中部路段、
4.) 160.8K
 (后里附近)
5.) 165K
處 (豐原附近)
6.) 172K
處  (大雅中清附近 )
高速公路未保持『行車距離』【開始照相了】
請轉告你的親朋好友喔!^^
高速公路新罰責---未保持車距
高速公路上取締未保持車距,
乃是使用美規 Lti20-20-laser系統,
架設於通過高速公路上方的陸橋上方,
並且於高速公路上劃出兩條距離 35m 的白線,
當前方車輛尚未離開此35m 的區域時若是後方車輛已經進入,

代表後方車輛未保持車距,警方使用此雷射系統拍照並同時測速,

所以若後方車輛同時超速,這樣可以兩案並罰,
『超速與未保持車距總共 NT6000.
祝福大家 身體健康、事事順心,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喔!